託藥注意事項及規定

2022021815:28

大直家園用藥需注意事項 111.02.18

  • 如需餵藥時,請家長確實在寶寶日誌上填寫好托藥內容並簽寫中文全名藥包請準備當日所需的量並裝在藥袋

  • 當日需服用的藥水、藥包、藥膏,請務必填寫幼兒姓名、開封日期

  • 需附上醫囑用藥處方明細單,托育人員需核對處方明細內容、就醫日期、用藥天數及次數、劑量等,需三讀五對確認無誤後才可餵藥。

  • 請家長在處方明細空白處填寫第一次吃藥的日期和時間並簽名,以利推算用藥天數。

  • 藥膏、藥水、抗生素…等,會依照處方明細上內容,開三天就只能餵三天,如醫生說需沿用,請醫生註明清楚並蓋章,若未註明,恕不餵藥。

  • 無填寫托藥單填寫不清楚、家長未簽名內容物與處方明細不符合未附上託藥明細,為嬰幼兒用藥安全暫不給藥,敬請家長配合。

  • 為了幼兒安全起見,家長不得要求老師隨意餵退燒藥、成藥或侵入式的藥物。如:塞劑、噴鼻劑等。

  • 建議家長早上的藥可在家先餵完,畢竟家園孩子生病症狀不同,藥的總類與使用方式也不同。可以減少老師餵藥人力,進而更完善的照顧幼兒。

     

    托育人員並非專業醫護人員,請體諒托育人員的辛勞及幼兒用藥安全,以上用藥須知請家長詳讀與配合。